近日,微信朋友圈《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一文被频频转发,引起了不少市民担忧,难道手里的房产证要“下岗”了?
记者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网传房产证要下岗的表述不准确,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产权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这些网传的文章,很快引起了市民的担心。“如果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而不动产登记簿上没有我的名字,那房子到底算谁的呢?”市民王女士发出了疑问。
据了解,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登记的所有人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而通常情况下,很少有登记簿与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情况,除非是伪造假证件,否则很少有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不一致现象发生。
如果发生不一致的现象,不动产所有权人可以查阅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最好先公证
“有些群众来办证,直接抽得办证的号,排了半个小时才知道要先开首套房证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理与调查科科长杨静告诉记者,这种没有清楚办事流程抽错号的情况时有发生,“要想不浪费时间、不跑冤枉路,最好在办证之前先到咨询台了解办证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接到通知来领证的市民是不需要排队的,可以直接到取证窗口办理。杨静提醒,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有一个小细节要注意,拿到购房合同后一定要看合同最后一页有没有合同备案专用章,没有备过案的合同是不能办证的。需要联系房地产开发商,让其尽快备案。
此外,一些人在外地的市民不能来办证的,出具的委托书最好事先进行公证。代替产权人领证的要同时带齐本人身份证和产权人身份证,一次性办理5宗以上的客户,比如房地产代办或者一次交易多套房产的,应该到大客户窗口办理,以免在普通窗口长时间占用影响其他人正常办理。
目前,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共有办事窗口23个,其中大客户窗口3个,每日平均受理登记2000件左右。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