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高达1.3万亿元。审计署7月18日发布的审计公告称,这上万亿元的资金中,有78.29亿元被挪用在一些地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以及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上。
这也是审计署连续第四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署负责人说,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动用了两万名审计人员,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3.35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
在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过程中,记者曾对吉林、贵州等地的审计情况进行采访,探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如何审计。
审计署负责人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一方面要发现建设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查处腐败案件,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平现象。
建机场,发工资,被挪用的资金去向五花八门
“十二五”期间,我国规划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在审计署的时间表中,已经明确“十二五”期间,每年都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意味着,建设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要跟到哪里。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传统资金审计不同,保障房工程资金审计不仅关注资金使用中有没有违规问题,还要关注地方保障房的建设有没有完成中央分解的目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以及分配是否公平等问题。所以在今天审计署发布的公告中,既指出资金使用的违规问题,也针对分配、退出机制不到位导致的不公平的问题。
78.29亿元被挪用的资金,流向五花八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将4.34亿元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用于机场、公路等建设;新乡市封丘县房地产管理所将228万元廉租住房租金用于发放人员工资、补贴和购买办公用品;南充市顺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五里店项目部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用于发放补助和支出招待费。
审计发现,有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
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被用于旅游开发和投资。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说,此次审计重点审查和揭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保障性住房被挪用或违规销售等问题。
审计公告还披露说,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
另外,有2.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或被用于经营、办公、转借、出租、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
重点关注保障房建设中的利益输送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说,保障房建设资金量大,而且建设周期长、环节多,导致不法分子寻找违规逐利的空间,所以在近年来的审计中,审计人员也在重点关注保障房建设中的利益输送问题。
在对吉林省舒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该市某一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单位造价明显异常,远高于历年和同期参考单价。审计人员把这个异常问题作为线索追踪下去又发现,承建该市廉租房的中标企业不具备开发资质。
通过对中标企业的调查,审计人员发现,这家企业是廉租房项目运作当年才成立的,而且没有任何自有资金的投入。更蹊跷的是,时任该市常务副市长的韩某居然亲自审核批示,让舒兰市有关部门拨款近两亿元给这家公司。与此同时,这家公司的个别款项辗转打入了韩某亲属相关账户。
几经波折后,审计人员最终查明,韩某涉嫌受贿,利用手中职权,借分管财政、发改和建设等要害部门的便利,安排财政资金为开发企业预付工程款,采取借市财政的鸡,生个人的蛋的运作方式成立公司,在企业无相应资质且无任何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内外勾结,通过围标串标方式中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使民营企业从中非法巨额牟利的案件线索。目前,韩某已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还有,某市某区副区长闫某逆程序操作,向民营企业输送巨额利益、某市某开发区原国土局副局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拆迁协议获取12套回迁房。
除了通过蛛丝马迹寻找大案要案线索外,审计部门也在创新审计手段。比如,审计中,如果要一户一户进行资格核查的话,工作量巨大。所以,近年来,有的审计组采取的方法是,以保障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主要关联条件,将住房保障系统登记的基础信息与车辆管理、房屋产权管理、税务工商等部门登记的相关信息等进行比对,以核实保障房的申请对象的财产和收入是否符合保障房准入标准,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审核出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由此,审计部门建议一些城市可以采取类似身份信息多渠道关联的方法进行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某市采纳这个审计建议后,当年不符合条件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数量较上年明显下降,降幅达75%。
保障房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审计署已经连续4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这在某一类专项资金的审计中是罕见的。对比往年的公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同小异,要么是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要么是一些地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要么是不符合保障规定的家庭申请了保障房。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说,之所以出现这些屡审屡犯的问题,根源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相关的监管制度还在建设之中,资金筹集使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审批、纠错清退、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基础工作也很薄弱。
另外,国家层面为了支持保障房建设,每年都出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拓宽,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资金来源分散,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专项资金使用去向的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专项资金筹集后被挪作他用。
采访中,一些审计人员也提到,在当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还发挥着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作用。除了要完善保障房的监管制度外,有关部门也要关注保障房建设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间的关系。
比如,在有的城市,由于与其他调控政策未有效衔接等原因,出现了一些商品房开发项目借道棚户区改造获取土地和资金等,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效果。(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