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获悉,为规范推进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有关统计显示,2017年7月27日,住建部公布了第二批276个特色小镇名单,加上2016年住建部公布的第一批特色小镇127个,目前全国特色小镇一共有403个。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意见》是为了规范特色小镇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为了把控地方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包装成特色小镇争取贷款,把债务风险放大。
《意见》重点任务包括:一是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内涵;二是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三是注重打造鲜明特色;四是有效推进“三生融合”;五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六是实行创建达标制度;七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八是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九是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十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在严控房地产化倾向方面,《意见》提出,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并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供应时序。适度提高产业及商业用地比例,鼓励优先发展产业。科学论证企业创建特色小镇规划,对产业内容、盈利模式和后期运营方案进行重点把关,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
易居(博客)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明确了一个思路,即特色小镇不是简单的房地产建设,而是一个综合的、全方位发展的概念。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