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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 
日期:2014-05-15 点击率:1865

一、需提供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