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就要签订购房合同,但市民刘先生却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他购买的房屋去年6月份就交了首付款,但直到现在,刘先生手里仅有一份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始终没有签。签不了购房合同,就意味着贷不了款,拿钥匙入住更是遥遥无期了。
交了首付却签不了合同
3月2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刘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是去年6月份在永宁县望远镇庆丰御锦湾买的房子,从交完首付到现在已经过去了9个月,但开发商始终不与他签订购房合同。“我买的时候是现房,就是着急住才买的,谁知一拖就是大半年,到现在拿不到钥匙不说,也没人给一个实在的说法。”签不了合同也拿不了钥匙,这样的情况让刘先生十分无奈。
随后,记者来到庆丰御锦湾营销中心了解情况,该营销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确实是我们工作上的效率问题,办不了购房合同,建议你要是等不住就退房,能等就先住进来,我们象征性地收5000元至1万元的押金。”沟通现场,这位负责人并没有就具体原因作出正面回应,这样的解释让刘先生感到很不满意。
处于抵押状态不允许签合同
签不了购房合同,真的只是工作效率问题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站站长姜武。他告诉记者,庆丰御锦湾的部分房屋之所以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真正的原因在于,目前这一项目还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需要解押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姜武还告诉记者,他已经与开发商银川市望远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方承诺将在3月底进行解押。
那么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的房产项目,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对此,姜武也作出了解释。“国家是允许对已经可以预售的房屋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的,但是如果要销售房屋的话,必须要告知购房者。”姜武表示,尽管如此,但开发商提出购房者需缴纳5000元至1万元押金的说法,是不合理的,“这个押金还有待业主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律师:认购协议已经形成合同关系
目前为止,刘先生也只能等到3月底,在建工程解押之后才能够签订购房合同。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常风杰建议,如果事情到3月底还没有得到解决,刘先生可以尝试用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开发商没有尽到责任,刘先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去跟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以违约起诉开发商。”
同时,常风杰还针对购房时签订合同的一些必要约定事项,做出了提示。“正常的情况下,在签订这个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日期的约定,比如具体的交房日期、付款日期、签订合同日期等等,这些对购房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签订了这个日期,再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合同。”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