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金凤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金凤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据介绍,金凤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加规范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积极协调辖区财政部门,保证辖区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将低保提标后的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位。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0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不少于54元。
城市居民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7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130元。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