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银川市物价局发布《关于上浮银川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从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宁夏代表处从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上浮我区天然气门站价格,银川市对各城市燃气企业经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相应上浮。此次上浮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项目为工商业用气及其它用气、集中供暖用气、车用天然气。
上浮后,首府工商业用气及其它用气价格为2.15元/立方米;集中供暖用气价格为2.01元/立方米;车用管道供应的天然气批发价格为2.06元/立方米,零售价格为2.97元/立方米,上下浮动不超过5%。浮动期结束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按《银川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银价发[2017]51号)文件执行。
银川市物价部门要求,各天然气公司销售站点要在收费大厅公示天然气价格,表明所销售天然气的品名、计量单位、销售价格等,同时要保证冬季天然气的供应,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来源《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