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免费: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同时,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记者从宁夏图书馆了解到,该馆早在2010年就已实行365天开放,并且图书馆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1月1日,宁夏图书馆举办“馆长带您走进图书馆”等系列宣传活动。该馆馆长为广大到馆读者发放了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手册,介绍了宁夏图书馆的各项功能,带领大家参观了公共图书馆法相关展览,使广大读者对公共图书馆法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同时,该馆还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和电子宣传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公共图书馆法。
本次系列宣传活动还将通过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等方式,让广大读者了解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理念和功能,同时让读者对宁夏图书馆馆藏和服务情况有全面了解,鼓励更多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平等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文化服务,从而充分发挥宁夏图书馆在推动、引导和服务全民阅读中的作用。
宁夏图书馆副馆长陶爱兰介绍,公共图书馆法实施之前,宁夏图书馆从2010年就已开始365天开放,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也正常开放。2016年,宁夏图书馆实施提升改造项目后,读者量比之前增加75%。2017年,仅图书馆场馆接待读者就达150万人次。今后,宁夏图书馆将根据老年、少儿等读者需求,增加相应的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文化获得感。 (来源《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