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多部门下发通知,公布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及丧葬补助金标准计发有关问题。
据了解,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18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77元。村干部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77元。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奖励缴费补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奖励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15元。
此外,2017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为173元。各地可按173元/月的标准计发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