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我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2012年印发的《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试行)》(宁教基〔2012〕68号)文件废止,今后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以本次修订后的《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修订)》标准为主。
修订后的标准分别从行政管理、园舍条件、设备配置、人员条件、保育教育、收费管理六方面对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明确规定(见附表)。
■新闻延伸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设立条件上、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政府委托或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部分)
★经市、县教育局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平均班额不超过35人。
★办园时间超过5年的,5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办园时间不足5年的,自开办之日起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幼儿园周围无污染、无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设施。
★活动室、寝室总面积生均不少于3㎡。
★户外活动场地人均2㎡以上,并有必要的绿化和活动场地,各种活动器具安装安全牢固。
★有取暖设施,并能保证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0℃以上。
★有适合幼儿使用的厕所,每班有4个蹲位、4个小便池,每班有6~8个盥洗台。
★每班有6类以上操作玩具,有必要的教学设备。
★班均配备教师2人,保育员1人。
★科学合理安全一日活动,活动内容动静交替。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幼儿进餐、午休、游戏时间,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有效控制常见传染病,发病率不超过2%。
★每年为幼儿、教职工体检一次,有传染病的教职工要及时调离。
★城市区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其他县(区)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
★幼儿伙食费完全用于幼儿饮食,每月公布伙食开支。 (来源:《银川晚报》)